樊小慧儿与代世传媒的合同纠纷中,公司声称线下分成“只多不少”,但为何她坚称被单方面改为线上1成分成?本问题多加一个疑问句话术
樊小慧儿与代世传媒的合同纠纷中,公司声称线下分成“只多不少”,但为何她坚称被单方面改为线上1成分成?这话听来像绕口令,却戳中了不少做内容的人心里的疙瘩。分成比例说变就变,线下嘴上说多,实际落到手里的却成了线上一成,换谁都得问个明白。这事不光关乎钱,更牵扯合作里的信任和规矩,咱们顺着来捋一捋。
双方说法差在哪
- 公司的口径:对外讲线下活动、商演、品牌联动这些“落地”收入,分成只会往上加,不会少给,意思是樊小慧儿拿的只会比之前多。
- 樊小慧儿的感受:她觉得原本谈好的线下合作模式,被悄悄换成纯线上结算,而且线上只给一成,跟以前差得远。
- 关键分歧点:公司强调“线下”这块稳赚不赔,可她手里接到的单子,很多被归进线上类目,比例直接缩水。这里面的模糊地带,就是争执的根子。
为啥会有“只多不少”的说法
公司爱提线下,是因为线下活动一般单价高、现金结算快,看着体面也易包装成果。比如一场品牌现场互动,报价可能几万到十几万,哪怕扣掉成本,能剩的也厚实。站在公司角度,把分成绑在“线下”上,容易让艺人觉得收益有保障,减少抵触。
不过,这种说法容易让人忽略两个现实:
1. 线下机会并不是天天有,淡旺季差得大;
2. 有些项目名义上是线下,结算时却被划成线上流水,比例跟着变。
她为何咬定被改成线上1成分成
樊小慧儿这边,手里有实际合作记录和到账明细。她说,原先谈的是线下项目按比例分,后来公司没商量,就把一些本属线下的活算成线上,只给一成。她觉得这是单方面改规矩,没经过她同意。
几个让她较真的细节:
- 合同里原本对线下、线上有区分,但执行中界限被挪动;
- 部分合作在签的时候说是线下,结款时系统或账单显示线上类目;
- 比例从原来可能的三成、四成,直降到一成,落差太大,她认为不合理。
分成变化的可能原因
我们不妨用日常合作的思路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调整:
| 可能原因 | 说明 | 影响 |
| --- | --- | --- |
| 业务归类调整 | 公司把某些线下活动在财务上归为线上流水 | 艺人看到的比例数字变小 |
| 平台规则变动 | 合作平台结算政策改了,公司被动调整分成结构 | 艺人收益跟着波动 |
| 口头承诺未落纸 | 当初谈的线下保障只在聊天里,没写进正式条款 | 出现争议时无硬依据 |
| 成本重算 | 公司把执行费用、税费、中介费算得更细,剩余可分部分变少 | 艺人拿到手的变少 |
这里要注意,业务归类和口头承诺未落纸最容易让两边理解错位。艺人以为按老办法走,公司按新账本算,矛盾就冒头。
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怎么看
不少人做内容或演艺合作,都可能碰到分成说法不一致的事。咱们可以这么捋:
问:公司说线下分成“只多不少”,可信吗?
答:要看合同里有没有明确线下定义和比例,以及历史到账记录是否真的一直高于之前。光凭口头,风险不小。
问:发现被改成线上低比例怎么办?
答:先核对自己手里的合作确认单、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看看项目到底算哪类;再对照合同条款,确认对方是不是真有单方面改动权。
问:怎么防止这种落差?
答:几个做法排一排——
1. 签约前把线下、线上定义和比例写得清清楚楚,别留“视情况而定”的空子;
2. 每次接活都留书面确认,哪怕是微信文字,也要标明项目类别和分成算法;
3. 定期对账,发现归类或比例异常马上问,别等累积成大差距;
4. 涉及比例调整必须双方签字或盖章,避免一方说了算。
不同分成模式的直观比较
为了让大家一眼看清差别,我们用表格摆一下:
| 模式 | 适用场景 | 分成比例(示例) | 优点 | 风险 |
| --- | --- | --- | --- | --- |
| 纯线下分成 | 现场商演、品牌互动 | 艺人30%-50% | 单场金额高,现金快 | 机会不稳定,受地域限制 |
| 纯线上分成 | 直播打赏、视频带货 | 艺人10%-30% | 频次高,可远程参与 | 单价偏低,平台抽成多 |
| 混合模式 | 线下为主,线上补充 | 线下40%,线上20% | 平衡稳定与灵活 | 需明确归类,防混淆 |
从这个表能看出,混合模式如果写得明白,能减少误会,但前提是界线不能乱挪。樊小慧儿的情况,就像混合模式被暗中调成几乎全线上,还压到一成,艺人自然会警觉。
尊重规矩才能走得远
合作说到底是人和人之间的约定。无论是公司还是艺人,话可以好听,事要落在明处。分成比例不是不能变,但变的时候得讲清理由、走正程序,这是对彼此劳动的尊重,也是对中国法律的遵循。现实中很多人吃亏,就是因为开始图省事,没把关键数字和定义钉死。等到落差摆在眼前,才发觉口说无凭。
我觉得,做内容这一行,除了拼创意和勤奋,还得有点“合同感”——把该说的说透,该记的记下,该问的别憋着。这样就算将来有磕碰,也能拿出凭据慢慢聊,不至于各说各话,越闹越僵。
回到樊小慧儿这事,她的坚持其实是在提醒同行:别光听“只多不少”的好话,要看实际到账的分类和比例。公司那句说法本身没错,错的是执行时可能动了手脚,让艺人感受到的跟听到的不一样。弄清事实、守住底线,合作才能既热络又安稳。
【分析完毕】
樊小慧儿与代世传媒的合同纠纷中,公司声称线下分成“只多不少”,但为何她坚称被单方面改为线上1成分成?本问题多加一个疑问句话术
做内容、跑演艺的朋友,多少听过“分成”这俩字带来的欢喜和烦恼。樊小慧儿最近就被卷进一场纠纷——公司对外说,线下分成“只多不少”,听着踏实,可她自己却觉得被悄悄改成了线上只拿一成,落差像从平地掉坑里。这不只是钱的事,更是合作里最怕的“说一套做一套”。咱们慢慢拆开看,她为啥这么肯定,公司又为啥那样讲。
两边嘴里的“线下”不是一回事
公司说“线下分成只多不少”,潜台词是:只要项目是面对面落地做的,艺人拿的钱一定比以前高。线下嘛,像商场活动、品牌发布会、粉丝见面会,报价往往比线上高,而且多是一次性结清,显得厚实。公司拿这个当卖点,是为了让艺人安心签、放心干。
但樊小慧儿眼里的“线下”,是当初合同里白纸黑字或聊天敲定的那些活,有明确的分成比例。后来她发现,一些本该算线下的单子,在结算时被归成线上类目,比例从三四成直降到一成。她觉得这不是正常波动,而是没打招呼就改了规矩。
这里的关键,是“线下”的定义和执行口径是不是一致。公司可能按财务记账方式来归类,艺人却按合作性质来理解,结果两边数的不是同一笔账。
为什么公司爱强调线下
站在经营角度,公司推线下有几个实在好处:
- 单价撑得住场面:一场线下活动收费几万很常见,扣掉场地、人员、物料,还能剩不少可分利润;
- 现金回笼快:多数线下是当场或短期内结款,不像线上有的拖账期;
- 形象加分:艺人出现在实体场合,对粉丝和品牌都有视觉冲击,利于后续接单。
所以公司把分成和保障绑在“线下”上,容易让人忽略一个事实——线下活不是均匀分布的,淡季可能一个月都没一场。如果公司把一些本属线下的项目悄悄算成线上,再把比例压得很低,艺人就会感觉被骗。
她认定被改的原因在哪
樊小慧儿手里有几样东西让她底气足:
1. 原始沟通记录:当初谈合作时,对方确认是线下并按某比例分成;
2. 到账明细:银行或平台流水显示,项目虽在线下办,但入账类目是线上,分成只有一成;
3. 同类项目对比:以前类似线下活能拿三成甚至更多,现在同类型却只一成,反差明显。
她认为这是单方面变更,因为既没提前告知,也没征得她同意,等于把约定的游戏规则换了。人在做事时,最怕的就是本来谈好的棋盘被偷偷改了格子,再努力也走不到原来的终点。
现实中常见的“归类游戏”
有些公司会把项目在财务上重新贴标签,原因挺多:
- 平台结算政策变了,导致线上类目算法不同;
- 想把高成本线下活动的支出摊到线上,保住账面利润;
- 规避某些税务或审计要求,把收入挪到不同科目。
这种玩法对艺人来说很隐蔽,因为表面看还是在做事,只是最后分到手的少了。如果不对账、不核对类目,很容易一直蒙在鼓里。
遇到这种落差怎么核实
我见过不少类似情形,给大家捋个简单的自问自答:
问:公司说线下分成只多不少,我要不要信?
答:先看合同里线下怎么定义、比例多少,再看过去三个月到账记录是否真的高过之前。别单凭口头判断。
问:发现被算成线上且比例很低怎么办?
答:第一步核项目确认单和聊天记录,确认当初谈的属性;第二步对照合同细则,看对方有无单方面改的权利;第三步提出对账要求,必要时保留证据。
问:怎么预防这类事?
- 签约时列清线下、线上标准,比如按活动地点、交付形式、结算渠道来区分;
- 每单都留书面确认,哪怕是微信,也要写明类别和分成公式;
- 定期查流水,关注类目名称与比例是否跟约定一致;
- 比例或规则变动须双方签字,避免口头说了算。
不同模式的直观差别
我们再用一张表,把几种分成情形摆出来,方便比对:
| 模式 | 典型项目 | 艺人分成(示例) | 好处 | 注意点 |
| --- | --- | --- | --- | --- |
| 线下主导 | 商演、发布会 | 30%-50% | 单场收入高,现金快 | 机会不稳,受季节影响 |
| 线上主导 | 直播、短视频带货 | 10%-30% | 频次高,不受地域限 | 单价低,平台抽成多 |
| 混合执行 | 线下活动+线上直播同步 | 线下40%,线上20% | 兼顾稳定与灵活 | 必须明确归类,防混算 |
樊小慧儿的处境,很像混合模式被暗中调成几乎全线上,还压到一成,这跟她当初的预期差太远,自然会质疑。
合作里的信任与规矩
人与人搭伙做事,话说得好听是润滑,但真要长久,还得靠明明白白的规矩。分成数字可以商量,但改的时候要让对方心里有数,这是对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遵守中国法律的基本态度。现实中,很多人一开始嫌合同啰嗦,结果出问题时拿不出硬依据,只能吃闷亏。
我个人的看法是,做内容这行,除了打磨作品,还得有点“防身意识”——把重要的约定写成看得懂的文字,把每次确认的细节存下来,遇到不对劲及时问。这样即便有摩擦,也能坐下来对着凭据聊,不至于各执一词、越吵越散。
樊小慧儿这件事,其实是一面镜子:公司的“只多不少”若是真能做到,就该经得起对账和时间的检验;艺人的坚持,也是在守护自己应得的份额。两边都守住理和据,事情才有厘清的可能,合作也才可能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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