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1-25 14:52:24 阅读:49
天津财经大学2026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安排
一、复试
1.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除外),在复试中无需加试。
二、调剂
1.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2.我校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我校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录取
1.在校研究生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天津市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我校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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