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1-27 05:08:54 阅读:104
2025年北京供暖开始时间
答: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按照规定,本市法定供暖季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政府可以根据气象情况临时调整供暖时间,每年供暖前,都会通过三次气象会商来判断未来天气状况,如连续五天平均气温低于5℃,即可启动供暖。
北京:月底前完成调试,11月1日具备供暖条件
为做好今冬明春冬季供暖,让市民温暖过冬,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已督促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完成供热系统打压上水、冷态运行调试及入户巡检和热态调试,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供热系统11月1日具备点火条件。
2025-2026采暖季,全市城镇地区集中供热面积约10.7亿平方米,其中,居民7.01亿平方米,非居民3.69亿平方米。全市集中供热锅炉(机)房7607座,备案供热单位1152家。
市城市管理委已督促各区、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完成所辖区域内的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冬病夏治”消隐等各项任务。今年,各区完成“冬病夏治”消隐950余项,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约1300余公里,既有建筑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3000万平方米。
为做好启动供暖准备,市城市管理委将督促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完成供热系统打压上水、冷态运行调试,确保供热系统11月1日具备点火条件。运行服务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并完成岗前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训及考试。调试期间集中力量排查管网跑冒滴漏、系统平衡失调、末端不热等突出问题,主动、迅速解决用户室内采暖系统窝气、漏水等报修诉求,持续优化智能调控系统,加快室温监测设备调试上线。
北京供暖缴费标准
北京目前存在按照面积收费和按照热计量收费两种收费方式,按面积收费方式中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收费的。
北京市供热收费标准如下:
(1)按面积收费
居民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字〔2001〕372号),市热力集团中心大网收费标准是24元/建筑平方米;燃气(油、电)锅炉收费标准是30元/建筑平方米。
非居民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9〕1545号),城六区收费标准是45元/建筑平方米;其他区域收费标准是43元/建筑平方米。
(2)按热计量收费
居民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容发〔2010〕98号),市热力集团中心大网基本热价12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0.16元/千瓦时(44.45元/吉焦);燃气(油、电)锅炉基本热价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0.16元/千瓦时(44.45元/吉焦)。
非居民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9〕1545号),城六区基本热价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0.36元/千瓦时(98.9元/吉焦);其他区域基本热价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0.33元/千瓦时(91.6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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