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法律条款
法律名称 | 相关内容 |
---|---|
《劳动法》 | 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第三十八条明确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第四条强调用人单位不得与被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建立劳动关系 |
二、年龄界定与特殊例外
- 禁止红线:所有行业不得雇佣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 特殊领域允许范围(需经审批):
- 文艺、体育单位可招用未满16周岁专业学员
- 须保障义务教育权利,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三、违规处理措施
- 行政处罚: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
- 强制措施:责令送回原居住地,承担全部交通及食宿费用
- 资格剥夺: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四、未成年工特别保护
针对16-18周岁未成年工,法律要求:
- 禁止安排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等高危劳动
- 定期健康检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 不得安排夜班劳动(22:00至次日6:00)
通过以上规定,我国构建了从雇佣限制到劳动保障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