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安排年假是否需要补偿?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上海劳动者年假权益保障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年假天数计算标准
累计工作年限 | 年假天数 |
---|---|
不满1年 | 无 |
1-10年 | 5天 |
10-20年 | 10天 |
20年以上 | 15天 |
核心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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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
企业需在合同中明确年假天数,未约定的按法定标准执行。 -
强制休假权
企业不得强制员工书面放弃年假,否则视为违法。 -
未休年假补偿
- 若企业因工作需要未安排休假,需支付日工资300%的补偿(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
- 补偿计算公式:月工资÷21.75×天数×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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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监督机制
工会可代表劳动者与企业协商年假执行细则,保障权益落实。 -
投诉维权渠道
劳动者可通过12333热线、劳动监察大队或仲裁委员会维权,需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
特殊情形说明
- 累计工龄含非上海工作经历,仍可合并计算。
- 病假、产假等法定假期不占用年假额度。
注:以上内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具体案例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