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法律分别构建总统集权制与责任内阁制,核心差异体现在权力分配及制衡机制。
核心差异对比表
对比维度 | 《临时约法》(1912) | 《中华民国约法》(1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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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构 | 两院制国会(参议院、众议院) | 立法院权力受限,总统可解散立法院 |
行政权归属 | 内阁总理主导行政,总统象征性职权 | 总统总揽行政权,直接领导各部 |
制衡机制 | 国会可弹劾总统,总统须经内阁副署 | 总统可否决立法院决议,无副署制度 |
司法独立 | 司法机构独立行使审判权 | 总统任命法官,司法受行政干预 |
修订程序 | 须经国会2/3以上议员同意 | 总统召集约法会议单方面修订 |
权力结构示意图
《临时约法》体系:
国会(立法)→内阁(行政)→总统
↓
司法独立
《中华民国约法》体系:
总统(行政+部分立法权)
↓
立法院、司法机构
实施背景说明
《临时约法》诞生于辛亥革命后,旨在约束袁世凯,通过议会多数决与内阁副署限制总统权力。《中华民国约法》由袁世凯主导制定,废除国务总理职位,将外交、军事等核心权力集中于总统,为后续复辟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