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党章在纪律检查体制、监督责任划分、上下级联动机制等方面作出多项调整,强化党内监督的系统性与执行力。
一、纪律检查制度优化
创新方向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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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全覆盖 | 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联动体系,实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无死角 |
双重领导体制 | 明确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垂直领导,强化案件查办和干部提名的话语权 |
派驻监督改革 | 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至党和国家机关,实行统一管理、定期轮岗 |
二、上下级监督机制调整
- 责任链条延伸
- 上级党组织需定期听取下级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 建立下级党组织重大事项事前请示、事后报备制度
- 监督权限强化
- 上级纪委可跨层级直接核查下级管辖案件
- 推行“一案双查”,既查违纪问题,也追监督失责责任
- 协同机制创新
- 构建跨区域交叉检查、联合办案平台
- 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数据库,实时追踪问题整改进展
三、制度衔接与执行保障
- 清单化管理:制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细化25类履职标准
- 考核刚性约束:将监督效能纳入党组织绩效考核,占比不低于30%
- 问责力度升级:对隐瞒不报、干预办案等行为实行终身追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