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独立后沿用并修订1959年宪法,确立君主专制和伊斯兰教法体系。
背景与宪法沿革
文莱于1984年脱离英国独立,未重新制定宪法,而是沿用1959年颁布的《文莱宪法》,并于1984年、2004年等年份修订部分条款。
核心内容概要
类别 | 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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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 | 苏丹为国家最高统治者,兼任首相、国防部长和财政部长,拥有行政、立法权。 |
宗教地位 | 伊斯兰教为国教,法律体系融合世俗法与伊斯兰教法(沙里亚法)。 |
政治体制 | 不设选举制度,立法机构由苏丹任命,无政党政治。 |
公民权利 |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但受宗教及传统习俗约束。 |
司法体系 | 设立宗教法院处理穆斯林家庭事务,普通法院审理民事刑事案件。 |
修订重点
- 2004年修订:恢复部分立法议会职能,议员由苏丹任命。
- 2014年修订:强化伊斯兰教法地位,引入刑法典(分阶段实施)。
实施特点
宪法强调维护君主权威与社会稳定,法律实践兼顾传统习惯与现代治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