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所有长期员工都能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无限契约”)的签订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签订条件 | 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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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续订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工作满十年 | 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单位改制或首次合同制 | 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
协商一致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注意事项:
- 主动提出权:劳动者需在符合条件时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 连续工作计算:工作年限需连续计算,包含《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龄。
- 例外情形:若劳动者因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不受无固定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规则,旨在保障劳动者长期权益。
- 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法定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签订义务。
(注:本文内容基于中国现行劳动法律,不涉及任何虚构或误导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