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孙中山为维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恢复国会,发起护法运动,并在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成立护法军政府。在孙中山辞职过程中,国会非常会议主要起到以下作用:
削弱权力,促使孙中山辞职
1918年5月4日,国会非常会议通过《修正军政府组织法案》,将大元帅首领制改为总裁合议制。这一改变极大地削弱了孙中山的权力。原本孙中山以大元帅身份领导护法运动,拥有相对集中的决策权和领导权。而改组后的军政府,权力分散于多位总裁手中。例如,陆荣廷、唐继尧等西南军阀成为总裁,他们与孙中山在护法的目标和理念上存在巨大差异,更多地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地盘和利益。这种权力结构的变化让孙中山难以实现其护法主张,面对被架空的局面,他心灰意冷,不得不于当天向国会非常会议提出辞职。
代表各方利益,背离护法初衷
国会非常会议的部分议员受到西南军阀等势力的影响和操纵,他们所代表的利益群体复杂多样,并非单纯为了维护《临时约法》和国会尊严这一护法初衷。西南军阀为了与北洋军阀妥协,利用国会非常会议进行军政府改组,以达到自身政治目的。这种代表利益的多元化和复杂性导致会议决策偏离了孙中山的预期。孙中山致力于恢复真正的共和制度,而国会非常会议的部分决策却在客观上阻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使得孙中山感到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中无法继续推动护法运动前进,从而坚定了他辞职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