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法对医疗、药品及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限制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医疗广告内容限制
- 不得含有保证治愈内容:医疗广告不能出现对治疗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表述,如“包治百病”“治愈率达100%”等。因为医疗效果受多种因素影响,无法绝对保证,此类表述易误导消费者。
- 不得宣传诊疗方法:禁止使用科研成果、学术期刊等内容证明其有效性,也不能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数据。这是为了避免消费者仅凭片面宣传就选择医疗服务,忽视潜在风险。
药品广告内容限制
- 不得含有不科学断言:不能使用“安全无毒副作用”“疗效最佳”等绝对化语言。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个体差异而不同,绝对化表述会让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
- 不得与其他药品比较:广告中不得贬低其他药品或暗示本药品优于其他同类药品。这有助于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避免不正当竞争。
保健食品广告内容限制
- 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保健食品不能宣传具有疾病治疗作用,只能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例如不能说某保健食品能治疗糖尿病,只能说有辅助调节血糖的保健功能。
- 应声明“不能代替药物”:广告中必须明确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提醒消费者不能将保健食品等同于药品用于治疗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