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制主要用于欧盟成员国在部分政策领域达成决策时,需满足特定多数成员国支持并通过。
适用领域及说明
领域分类 | 具体范围 |
---|---|
共同外交与安全 | 联合行动、国际协议签署、制裁措施等需成员国协同的对外政策决策。 |
司法与内政合作 | 跨境警务协作、难民配额分配、刑事司法互助等涉及主权让渡的敏感议题。 |
内部市场规则 | 商品流通标准、服务贸易规则、竞争政策等统一市场相关法规的制定与调整。 |
环境保护政策 | 气候目标设定、碳排放交易机制、可再生能源推广等需平衡各国利益的跨区域议题。 |
交通运输与能源 | 跨国基建规划(如铁路网络)、能源供应安全协议等涉及资源分配与长期战略的决策。 |
(注:表格内容根据欧盟决策机制共性归纳,具体以条约原文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