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公约》作为国际私法合作的重要框架,要求签署国通过法律协同、程序对接及国际合作,共同维护跨境民事事务的公正高效处理。
一、法律体系对接义务
签署国需确保国内法律与公约条款兼容,并通过立法或修订现有法规实现对接。例如:
义务类型 | 具体内容 |
---|---|
承认外国判决 | 对符合条件的外国司法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 |
文书认证简化 | 取消对外国公文书的多重认证,采用“海牙认证”流程 |
二、司法协作义务
成员国须建立中央机关机制,承担公约事务的联络与协调工作,包括:
- 信息互通:及时响应其他缔约国提出的文书送达、证据调取等请求
- 儿童保护(如适用《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协助追回被非法转移或滞留的儿童
三、禁止滥用条款
各国需防止利用公约漏洞实施违法行为,例如:
- 严惩以虚假婚姻规避移民政策
- 打击跨国拐卖儿童或强迫劳动等犯罪活动
四、定期审查与报告
通过提交执行报告、参与缔约国会议,持续优化公约落地效果,解决跨国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