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资产是否全部源自合法收入?是否存在未登记的境外资金流动?
根据公开报道及司法机关披露信息,涉案财物来源可归纳为以下五类:
来源类型 | 具体表现 | 证据特征 |
---|---|---|
权钱交易 | 与工程项目承包商、土地开发商存在资金往来 | 银行流水显示大额转账备注为"合作款""感谢费" |
贪污公款 | 挪用专项财政资金用于个人消费 | 审计报告发现专项资金账户异常支出 |
非法经营 | 通过亲属代持企业从事矿产资源非法开采 | 工商登记显示关联企业无合法开采资质 |
文物走私 | 收缴的宋代瓷器经鉴定为非法出境文物 | 海关协查记录显示未办理合法入境手续 |
利益输送 | 接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字画作为职务调整回报 | 书画鉴定机构出具的年代估值与市场交易记录存在明显价差 |
需特别说明的是,办案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
- 部分现金分装于茶叶罐、饼干盒等非金融存储工具
- 名贵字画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频繁置换
- 资金流向涉及多个离岸账户
- 部分交易通过艺术品拍卖行进行洗白
(注:以上内容基于公开报道整理,具体案件细节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第382条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及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