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框架结构调整
- 合并原草案中重复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保护”章节,新增“跨境协作”独立条款。
- 将附录三的技术指标整合至正文第二章,形成统一标准体系。
二、责任主体明确化
原条款表述 | 修订后表述 | 调整方向 |
---|---|---|
"相关国家应尽力" | "签约国须在2025年前" | 量化执行时限 |
"建议建立机制" | "强制设立联合委员会" | 提升约束效力 |
三、技术标准更新
- 数据共享规范
- 新增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跨境流通合规流程
- 明确量子通信领域接口兼容性要求
- 安全阈值划定
- 核能合作项目辐射值上限收紧12%
- 空间探索任务增设生物污染防控细则
四、争议解决机制
- 引入第三方仲裁流程,规定6个月内完成争议审查
- 设立技术争端特别法庭,成员由缔约国轮流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