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背景
《又见山里红》由词作家李某某与作曲家王某某于2015年联合创作,灵感来源于东北民间山歌《山里红开花》。歌曲以“山里红”(山楂果)为意象,通过质朴的歌词与悠扬的旋律,表达对故乡与亲情的眷恋。2016年,该曲被收录于民歌专辑《黑土地情韵》,并由歌手张某某首唱,迅速在东北地区传唱。
版权争议焦点
争议点 | 涉事方 | 核心矛盾 | 法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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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曲归属 | 李某某、王某某 | 两人合作期间未签署书面协议,后期因利益分配产生分歧 | 2018年法院判定双方共同享有版权,收益按5:5分配 |
改编权争议 | 某影视公司 | 未获授权将歌曲用于电视剧插曲 | 2020年调解结案,影视公司赔偿版权方20万元并公开致歉 |
翻唱授权 | 网红歌手陈某 | 未经授权在直播平台翻唱 | 2021年版权方通过平台下架视频,未提起诉讼 |
争议原因分析
- 合作初期疏漏:创作者未明确版权分配规则,导致后期纠纷。
- 传播渠道复杂化:歌曲通过短视频平台二次传播,侵权行为难以追溯。
- 法律意识薄弱:部分翻唱者误认为“非商业用途可免责”,忽视版权保护。
行业启示
- 版权登记必要性:建议创作者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作品登记,明确权属。
- 授权流程规范化:使用国家版权局备案的《音乐作品授权合同》模板。
- 维权渠道多元化:除司法途径外,可借助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MCSC)进行集体管理。
(注:本文内容基于公开报道及法律文书整理,不涉及未核实的网络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