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首页 传统节日 24节气 企业成立时间 今日 问答 北京今日 重庆今日 天津今日 上海今日 深圳今日 广州今日 东莞今日 武汉今日 成都今日 澳门今日 乌鲁木齐今日 呼和浩特今日 贵阳今日 昆明今日 长春今日 哈尔滨今日 沈阳今日 西宁今日 兰州今日 西安今日 太原今日 青岛今日 合肥今日 南昌今日 长沙今日 开封今日 洛阳今日 郑州今日 保定今日 石家庄今日 温州今日 宁波今日 杭州今日 无锡今日 苏州今日 南京今日 南宁今日 佛山今日 中文/English
首页 > 问答 > 非法使用山猪弹簧套捕猎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非法使用山猪弹簧套捕猎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虫儿飞飞

问题更新日期:2026-01-24 19:17:52

问题描述

非法使用山猪弹簧套捕猎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非法使用山猪弹簧套捕猎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非法使用山猪弹簧套捕猎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

非法使用山猪弹簧套捕猎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这种看似“高效”的捕猎方式,究竟会触犯哪些具体法规?普通百姓若无意中使用又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为什么山猪弹簧套捕猎属于违法行为?

在山区或农村地区,部分人认为用弹簧套捕捉野猪、野兔等野生动物是“传统办法”,甚至觉得“抓几只没啥大不了”。但事实上,这种行为从工具到目的都直接踩中了法律红线。

核心问题在于两点:一是我国对野生动物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非经许可不得擅自猎捕;二是弹簧套这类“隐蔽性陷阱”具有不可控性——它无法区分目标物种,可能误伤国家保护动物,甚至威胁到村民的家畜或儿童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弹簧套正是典型的“猎夹类”非法工具。哪怕目标是常见的野猪(部分区域为“三有动物”),只要未取得狩猎证,使用此类工具就构成违法。


二、可能触犯的具体法律条款及对应后果

非法使用山猪弹簧套捕猎的法律风险,主要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定,后果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不等。以下是常见情形对照表:

| 违法情形 | 涉及法规 | 具体处罚 | 典型案例参考 | |---------|---------|---------|-------------| | 使用弹簧套猎捕“三有动物”(如野猪、野兔、麂子等)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46条、《刑法》第341条(情节较轻) | 没收工具/猎物,处猎获物价值1-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 某地村民用弹簧套捕获3只野兔(三有动物),被林业部门罚款5000元并没收工具 | | 猎捕国家二级/一级保护动物(如猕猴、穿山甲等) | 《刑法》第341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2022年某山区猎人用弹簧套误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鬣羚,最终被判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 | 因弹簧套导致他人财产损失(如咬死家畜)或人身伤害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 需承担民事赔偿(医疗费、财产损失等),若致人重伤/死亡可能附加刑事责任 | 村民弹簧套误缠儿童脚踝致骨折,法院判决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8万元 |

特别注意:即使未实际捕获到动物,只要现场查获安装好的弹簧套,执法部门也可依据“非法设置狩猎工具”立案,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三、普通人如何避免“无意识违法”?

很多山区居民并非故意违法,而是对法律认知模糊。要规避风险,需牢记三个关键原则:

1. 认清“什么动物都不能随便抓”

除了大熊猫、东北虎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外,常见的野猪、野兔、刺猬、松鼠等大多属于“三有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司法解释,非法猎捕“三有动物”20只以上即可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用弹簧套抓了20只野兔,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2. 别信“自家山头想咋弄就咋弄”

部分村民认为“村后那片山是我们村的,抓点野味不算啥”,这种观念完全错误。我国所有陆地野生动物资源均属国家所有,无论是否在自家承包的山林里,未经许可猎捕均违法。即便是为了“保护庄稼”而设置陷阱,也必须提前向当地林业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且通常不允许使用弹簧套等危险工具)。

3. 发现弹簧套立即处理并上报

如果有人在山林中发现疑似弹簧套(尤其是锈蚀或隐蔽安装的),切勿自行触碰(可能触发机关或破坏证据),应第一时间联系村委会或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部分地区可同步转接林业执法)。主动举报不仅能避免他人受害,还可能获得奖励。


四、真实案例:一次“随意捕猎”引发的连锁反应

去年冬天,某县村民老张为抓野猪补贴家用,在自家后山安装了5个弹簧套。三天后,同村老李的黄牛误入陷阱,腿部被勒断,治疗花费近2万元;更严重的是,其中一个弹簧套捕获了一只国家“三有动物”果子狸,被护林员巡查时发现。最终,老张不仅赔偿了老李的全部损失,还被林业部门罚款1.5万元,因非法猎捕三有动物被行政拘留7天。

这个案例说明:非法捕猎的风险远超想象——可能伤害他人财产,可能误捕保护动物,甚至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


非法使用山猪弹簧套捕猎绝不是“小事一桩”。从法律条文到现实案例,每一个细节都在提醒我们:尊重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就是守护生态平衡;遵守法律法规,才能避免“小行为”引发“大麻烦”。对于生活在山区的群众而言,若确有防控野生动物危害的需求,应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政府补偿或科学防护措施,而非依赖危险的“土办法”。

分析完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