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中,重点审查了杨茂贤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及社会危害性,具体情节如下:
情节性质与手段对比
情节类别 | 具体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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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程度 | 使用极端残忍手段致多人死亡 |
主观恶性 | 预谋犯罪,存在明确杀人故意 |
社会影响 | 引发公众恐慌,破坏社会安全感 |
关键情节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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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谋性与组织性
杨茂贤的犯罪行为经过长期策划,作案过程涉及分工协作,具备严密的组织特征。例如,其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作案工具,并安排同伙制造犯罪条件。 -
犯罪后果严重
案件导致多人死亡、重伤,且受害者包含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鉴定显示,部分受害者遭受持续性虐待,进一步印证犯罪手段的恶劣性。 -
社会危害性突出
案件曝光后,引发广泛社会舆论关注,对当地治安秩序及公众心理造成深远负面影响。法院认为,此类行为直接挑战法律底线,需从严惩处以维护司法权威。 -
拒不悔罪表现
杨茂贤在审判过程中未如实供述犯罪细节,且无赔偿受害人亲属的意愿,反映出极低悔罪态度,加重了其主观恶性认定。
(注:本文内容基于公开司法原则与裁判逻辑分析,不涉及具体案件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