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改革传统计划分配模式,推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逐步建立市场化就业机制。
核心突破方向
-
打破“统包统分”制度
改革前,高校毕业生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用人单位无选择权。决定提出逐步取消统一分配,允许单位根据需求自主招聘,学生可结合专业与兴趣选择岗位。 -
引入“双向选择”机制
建立学生与用人单位的自主协商渠道。例如,学校可组织招聘会,企业进校宣讲;学生投递简历,单位择优录用。此举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 -
扩大学校分配自主权
高校可参与制定分配计划,根据学科特点调整推荐比例。例如,紧缺专业(如工程、医学)毕业生优先匹配对口行业,减少人才浪费。 -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
允许私营企业、外资机构等非公有制单位招聘毕业生,打破国企垄断局面。部分沿海地区率先试点,推动就业市场多元化。
改革前后对比表
内容 | 改革前(1985年前) | 改革后(1985年后) |
---|---|---|
分配主体 | 国家统一分配 | 学校、单位、学生三方协同 |
选择权归属 | 政府主导 | 学生与单位双向自主 |
就业范围 | 仅限公有制单位 | 开放至私营、外资等多元领域 |
市场机制作用 | 无 | 初步引入竞争与需求匹配原则 |
配套政策支持
- 建立就业指导机构:高校设立就业办公室,提供职业咨询与岗位信息。
- 优化专业设置:根据产业需求调整学科,例如增加计算机、经济管理等新兴专业招生。
- 试点先行推广:北京、上海等地率先探索,积累经验后向全国铺开。
此改革为后续市场化就业体系奠定基础,促进人才流动与经济结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