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德国通过多维度外交声明,明确政治立场、承担历史责任,逐步重塑国际形象。
声明类型与具体措施
声明领域 | 核心内容 | 国际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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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土主权承诺 | 承认奥得河-尼斯河线为德波边界 | 波兰等国认可其和平诚意 |
军事限制声明 | 承诺不制造核武器,限制常规军备规模 | 北约及华约国家减少对德军事疑虑 |
战争赔偿与和解 | 向以色列及受害者支付超30亿马克赔偿 | 国际社会肯定其历史反思态度 |
欧洲一体化支持 | 主动推动《罗马条约》签署,支持欧盟前身 | 法、意等国加强合作信任 |
法律与政策配套
1952年《德国条约》中,联邦德国以宪法形式放弃武力解决争端,接受国际监督。1955年加入北约时,明确声明“仅用于防御”,避免扩张性军事行动。
经济与外交协同
通过“新东方政策”,联邦德国与东欧国家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并扩大贸易合作。1970年《华沙条约》声明“尊重战后边界”,进一步缓和区域紧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