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于2023年3月8日正式递交加入《海牙公约》的文书,公约于同年11月7日对中国生效。以下是具体信息及保留条款的梳理:
加入时间与生效时间
事项 | 时间节点 |
---|---|
递交加入书 | 2023年3月8日 |
公约正式生效 | 2023年11月7日 |
保留条款
中国在加入《海牙公约》时提出以下保留:
- 关于中央机关职能的保留:仅接受通过中国司法部作为中央机关传递的文书请求。
- 关于翻译要求的保留:要求所有文书需附中文译本或英文译本。
- 关于送达方式的保留:不认可通过邮寄直接向境内个人送达司法文书的方式。
- 关于费用承担的保留:对因司法协助产生的费用,保留要求请求方承担的权利。
公约适用范围
《海牙公约》在中国适用于民事或商事领域的司法文书跨境送达,不涉及刑事事项。该公约的实施进一步简化了国际司法协助程序,提升跨国法律事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