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年份部分必须使用六角括号而非其他符号?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公文发文字号由三部分组成:
- 机关代字(如“国办发”“中办发”)
- 年份(用六角括号「〔〕」标注)
- 发文顺序号(如“1号”“5号”)
示例对比表
错误写法 | 正确写法 |
---|---|
国办发1号 | 国办发〔2023〕1号 |
规范依据
六角括号为公文专用符号,区别于日常文本中的方括号「」或圆括号「()」,其作用是:
- 明确标注发文年份的唯一性
- 避免与其他符号混淆
- 体现公文格式的严肃性
常见错误场景
- 未使用六角括号直接标注年份(如“国办发20231号”)
- 混淆机关代字与年份顺序(如“2023国办发1号”)
注:此标注规则适用于所有党政机关公文,包含通知、报告、函件等文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