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社会团体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开放会员资格须满足法定条件,包括发起人数量、章程备案、资格审核等核心要素。具体细则需结合业务范围及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基础条件
类别 | 要求内容 | 法律依据 |
---|---|---|
发起人数量 | 不少于50个自然人或30个单位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
章程规范 | 明确会员权利义务、入会流程 | 同条例第十六条 |
资格审核 | 无犯罪记录、符合业务范围 | 民政部门指导意见 |
资格开放流程
- 提交申请材料
- 发起人身份证明、章程草案、会员名册
-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如有)
- 主管部门审批
- 民政部门核查材料真实性及合规性
- 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登记证书
- 公开招募会员
- 通过官网、公告等渠道发布会员资格标准
- 要求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及资质文件
限制性要求
- 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如地域、性别等)
- 禁止以会员资格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
- 涉外社会团体需额外提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实施案例参考
某省级行业协会成立时,要求申请者具备相关行业三年从业经验,并通过理事会表决。入会费按国家规定不超过200元/年,流程通过线上系统公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