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限制政策与实施内容
1.生产设备拆除与转移
1945年至1950年,盟军司令部下令拆除日本汽车工厂中可用于军事的设备,部分设备被转移至其他国家作为战争赔偿。例如:
- 丰田、日产等企业的机床被拆卸。
- 卡车生产线设备被运往菲律宾、中国等地。
2.产能严格管制
日本汽车企业被限制年产量,1946年规定全国汽车年产量不得超过1.5万辆,且需优先满足民用需求。具体限制如下表:
年份 | 允许生产总量 | 卡车占比 | 轿车占比 |
---|---|---|---|
1946年 | 1.5万辆 | 80% | 20% |
1949年 | 3万辆 | 70% | 30% |
3.技术研发禁令
- 禁止研发与军事相关的技术,如四轮驱动、重型发动机等。
- 限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尤其是美国、欧洲的汽车专利。
4.企业拆分计划
盟军曾计划拆分大型财阀关联的汽车企业,例如:
- 丰田被要求剥离零部件子公司。
- 日产需减少对关联企业的控制权,但因朝鲜战争爆发未完全实施。
政策背景与影响
上述措施源于《波茨坦公告》对日本非军事化的要求。1950年后,随着朝鲜战争爆发,美国转为扶持日本工业,限制政策逐步解除,为日本汽车产业后期崛起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