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是马来西亚的联邦直辖区,总面积约243.7平方公里,在马来西亚14个州及3个联邦直辖区中,面积排名第13位。其面积远小于沙巴(76116平方公里)、沙捞越(124450平方公里)等州属,甚至小于霹雳州(20905平方公里)等内陆地区。
行政区划类型 | 名称 | 面积(平方公里) | 排名 |
---|---|---|---|
联邦直辖区 | 吉隆坡 | 243.7 | 13 |
州属 | 沙巴 | 76116 | 1 |
州属 | 沙捞越 | 124450 | 2 |
州属 | 雪兰莪 | 8125 | 3 |
原因推测:
- 历史行政划分:吉隆坡作为首都,早期规划以行政与商业功能为核心,未大规模扩展。
- 地理限制:周边地区如雪兰莪州、柔佛州等拥有更广阔的平原与海岸线。
- 城市化集中:人口与经济活动高度集中,但土地开发已接近饱和。
对比其他直辖区:
- 实力丹那美拉(Putrajaya):49平方公里(更小)
- 兰卡威(Langkawi):491平方公里(更大)
这一排名反映了马来西亚行政区划中“州属为主、直辖区为辅”的格局,吉隆坡虽面积最小,但作为政治与经济中心,其影响力远超面积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