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和1992年两次物价改革,一次失败一次成功,二者在宏观经济环境、改革策略和社会承受力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宏观经济环境不同
- 1988年:当时中国经济处于过热状态,通货膨胀压力巨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双膨胀,货币发行量过多,市场上物价已经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上涨趋势。例如,1988年全国零售物价指数上涨18.5%,这使得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增加,民众对物价上涨的预期极为强烈。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物价闯关,无疑是在经济的高风险区进行操作,加大了改革失败的可能性。
- 1992年:此前经历了治理整顿阶段,经济过热的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通货膨胀率大幅下降,市场供求关系相对平衡。货币供应量也趋于合理,为物价改革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此时推进物价改革,面临的外部压力相对较小,成功的概率自然更高。
改革策略差异
- 1988年:采取的是“一步到位”的激进式改革策略。试图在短时间内全面放开价格管制,让市场机制完全发挥作用。这种做法虽然在理论上有助于快速建立市场经济价格体系,但在实践中却引发了一系列问题。由于市场主体的适应能力有限,价格突然放开导致物价飞涨,企业和消费者都难以承受,市场秩序陷入混乱。
- 1992年:采用了渐进式改革策略。先选择一些对国计民生影响较小、市场竞争相对充分的商品和服务进行价格放开试点,然后逐步扩大范围。例如,先放开了一些农副产品和工业消费品的价格,在积累了一定经验、市场适应能力增强后,再推进能源、交通等重要领域的价格改革。这种循序渐进的方式,使得市场主体有足够的时间来适应价格变化,减少了改革的阻力和风险。
社会承受力变化
- 1988年:当时居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社会保障体系也不完善。物价的大幅上涨直接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引发了居民的恐慌心理。居民纷纷抢购商品、囤积物资,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供需矛盾和物价上涨的压力。同时,企业也难以适应价格的剧烈波动,生产经营面临困境,导致社会对物价改革的承受力较弱。
- 1992年: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也在逐步完善。居民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有所增强,对改革的信心也更加坚定。而且企业经过市场的洗礼,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也有所提升。在这种情况下,推进物价改革所面临的社会阻力相对较小,改革更容易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