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同胞及华侨满足条件可向内地公安机关提交材料,经审核后领取居住证或身份证,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港澳台居民需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或连续就读证明;华侨需提交放弃外国国籍证明,并符合《国籍法》相关要求。
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类型 | 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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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同胞 | 港澳台通行证、居住半年以上证明、就业/就读/住所证明、近期照片 |
华侨 | 护照、国籍证明、放弃外国国籍公证书、居留许可、居住证明、近期照片 |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携带材料至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 信息采集:现场录入指纹、人像等信息。
- 审核制证:公安机关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者制证。
- 领取证件:凭回执单至受理点领取证件,可选择邮寄或自取。
注意事项
- 港澳台居民领取的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非身份证),华侨需先恢复中国国籍方可申领身份证。
- 证件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1个月需重新申请换领。
- 办理期间需确保材料真实,伪造证明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