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落幕,中国针对复关(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需求,系统性调整贸易政策与市场开放措施,涵盖关税、非关税壁垒等领域改革。
一、关税与非关税措施调整
领域 | 改革内容 | 实施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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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减让 | 承诺将平均关税水平从35.9%降至23%,涉及6000余税目 | 1996年提前完成降税目标 |
进口限制 | 取消176种商品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 | 1995年起分阶段落实 |
二、外贸体制改革
- 经营权下放:允许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直接参与进出口贸易,打破外贸专营体制。
- 汇率并轨:1994年1月实行单一汇率制,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统一为8.7:1。
三、法律与政策透明度提升
- 法规修订:修订《外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明确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条款。
- 政策公开:通过《国际商报》等渠道定期发布贸易管理规章,建立咨询点回应外商疑问。
四、服务市场与投资准入开放
行业 | 开放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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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 允许外资银行在部分城市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 |
电信 | 试点中外合资增值电信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50% |
零售 | 批准北京、上海等6城市设立中外合资零售企业 |
五、知识产权保护强化
- 立法完善:修订《专利法》《商标法》,加入《专利合作条约》等国际公约。
- 执法加强:1995年开展全国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侵权案件超3000起。
上述改革方案推动中国于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全球经济治理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