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并未废除选举制,而是一直坚持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选举制度。古巴是社会主义国家,其政治体制以人民政权为核心,通过民主选举来保障人民的政治参与。
选举制度情况
古巴的选举是广泛而直接的,古巴公民拥有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投票的权利。从基层的人民政权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开始,选民可以直接投票选举代表。选举不设候选人门槛费,也没有商业广告等干扰,注重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确保代表真正来自人民、代表人民。
政治体制架构
- 人民政权代表大会:是古巴国家权力机关,分为全国、省和市三级。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他们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制定法律和政策。
- 国务委员会:由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的常设机关,负责监督政府工作等。
- 部长会议: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国务委员会提名,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批准组成,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等工作。
总之,古巴的政治体制围绕人民当家作主构建,选举制度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了古巴社会主义建设的稳定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