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俄国与外蒙古秘密签署《俄蒙协约》,试图以“自治”名义分裂中国领土主权,直接挑战国家统一底线,激起社会各界愤慨。
一、协约内容对中国主权的侵犯
根据条约,俄国在外蒙古获得多项特权,包括:
俄国权益 | 具体内容 |
---|---|
经济垄断 | 控制矿产、铁路、贸易等核心产业 |
驻军权 | 可在库伦等地长期驻扎军队 |
政治干预 | 外蒙古“自治”需经俄国“指导” |
这些条款实质将外蒙古变为俄国附庸,严重破坏中国领土完整。
二、历史背景与民族情绪的激化
- 清朝遗留问题:清末边疆治理薄弱,俄国长期渗透蒙古地区。
- 辛亥革命后的动荡:新成立的北洋政府尚未稳固,俄国趁机策动分裂。
- 民众反应:学生团体、商会及报界发起游行与抵制运动,呼吁“保全国土”。
三、国际法与外交层面的争议
中国政府强调外蒙古历来为中国领土,援引《中俄声明文件》等国际协议,指出《俄蒙协约》未经中央政府承认,属非法行为。俄国单方面行动遭到英、日等国质疑,进一步引发国际舆论关注。
四、国内政治与舆论动员
- 政党立场统一:无论是北洋政府还是革命党人均一致反对协约,暂搁内部矛盾。
- 媒体声讨:《申报》《大公报》连续刊文揭露俄国野心,强化民众主权意识。
- 地方响应:各省成立“保蒙会”,筹款支援边疆防御,形成全国性抗议浪潮。
五、后续影响与抗争结果
尽管俄国施压,中国通过外交谈判于1915年签订《中俄蒙协约》,迫使外蒙古取消“独立”,改称“自治”,但主权仍归属中国。这一抗争过程成为近代中国维护领土完整的标志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