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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2月5日,悬挂巴拿马国旗的卡松号货轮在西班牙西北海域遭遇火灾,23名中国船员丧生。这场事故不仅暴露了远洋运输的安全隐患,更成为国际海事救援合作的转折点。
1987年12月5日凌晨6时,卡松号货轮在西班牙菲尼斯特雷区海域航行时,船头装载的易燃物品突发爆炸。船员试图控制火势,但连续爆炸引发船舱大火,船长被迫下令弃船。
货轮共有31名船员,全部为中国籍,其中24人来自福建,7人来自香港。据幸存者回忆,第一批24人乘坐的救生艇被巨浪掀翻,23人溺亡,1人失踪;第二批5人抓住救生筏漂流,最终被英国和意大利船只救起。
事件关键节点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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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时间 | 1987年12月5日6时 |
遇险位置 | 西班牙菲尼斯特雷区以西15海里 |
船员构成 | 福建24人,香港7人 |
伤亡统计 | 23人丧生,1人失踪,7人获救 |
事故发生后,西班牙、英国和意大利船只迅速参与搜救。幸存者王维祥回忆,他在海浪中挣扎数小时后被意大利船救起。另一名香港船员赵成文与其他6名福建籍船员被安置于拉科鲁尼亚的“海员之家”,等待后续遣返。
西班牙当局尝试拖曳卡松号未果,最终货轮搁浅。23名遇难者遗体被打捞后运往拉科鲁尼亚,部分家属通过外交渠道抵达当地处理后事。
调查显示,卡松号货轮的火灾源于船头易燃品存储不当。爆炸后火势迅速蔓延至船舱,救生设备在恶劣海况下失效。这一事件引发国际社会对船舶危险品运输规范的重新审视。
1988年,国际海事组织(IMO)修订《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规则》,要求严格分区存放易燃物品,并强制配备抗风浪救生设备。
部分遇难者信息(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事故促使中国加强对外派船员的安全培训。1989年,交通部颁布《远洋船员应急操作手册》,要求所有船员接受火灾和弃船演练。
卡松号事件不仅是航运史上的悲剧,更成为推动国际海事安全改革的催化剂。如今,全球商船需定期接受安全审计,船员培训标准亦被纳入国际公约。这场灾难提醒世人:在浩瀚海洋面前,人类唯有敬畏规则,方能守护生命。